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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教学--实践条件
      经济法精品课程以法学院法学训练中心为硬件依托,法学中心现设法学模拟训练室、法律诊所和刑侦实验室,其中法学模拟训练室分设模拟法庭、法学数字模拟训练室、案例放映室、多媒体实验室,法律诊所分设训练室、调解室和法律援助接待室。目前,经济法精品课程实践依托该中心,能够开出案例评析、模拟审判、司法实务模拟、律师实务模拟等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实验(训)项目20多个。
一、模拟法庭
按照正规的法庭要求设计建造的模拟法庭始于2002年,于2003投入使用。模拟法庭由法庭、合议庭、羁押室构成,建筑面积662平方米,配备有音响、投影设备,审判设施齐备,主要承担模拟(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法律辩论等实践教学工作。
模拟审判是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运用,锻炼学生的收集、分析、判断和采信证据的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语言表达能力,确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组织和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出庭公诉的能力,担任案件辩护和代理的能力,相互协调配合能力。
法律辩论主要是选择社会热点问题或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有争议的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辩论赛,提高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灵活应变能力。
模拟法庭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举办学术讲座、演讲会、报告会及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提供服务。

二、模拟仲裁庭
模拟仲裁庭建筑面积90平方米。模拟仲裁庭主要承担模拟(经济、民事)仲裁和模拟审判实践教学工作。
模拟仲裁是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仲裁的实际过程,熟悉与仲裁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运用,锻炼学生的收集、分析、判断和采信证据的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确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组织和驾驭仲裁活动的能力,担任案件辩护和代理的能力,相互协调配合能力。
该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服务于学生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开展。

三、法学数字模拟训练室
法学数字模拟训练室筹建于2004年,于2005年正式投入使用,使用面积90平方米,配备有计算机64台(其中教师用机1台,学生用机63台),服务器1台。训练室安装法学训练软件一套,该软件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等训练模块,可开设20 多个训练项目。目前已经开出的训练项目有:法院立案实务训练、刑事审判实务训练、民事审判实务训练、行政审判实务训练、公诉与侦察监督实务训练、控告申诉检察实务训练、监所检察与渎职侵权检察实务训练、反贪污贿赂案件实务训练、执行与审判监督实务训练、律师办理民事案件实务训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务训练、司法文书写作等。同时该软件还可用于对学生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训练。
学生通过对该软件的操作,使学生对相关法律职业活动流程有整体认识,熟悉不同的法律职业角色的工作职责、性质与任务,学会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提高学生适应法律实际工作岗位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该实验室面向全院学生开放,为学生的社会服务活动的准备、课外实践活动、就业前岗位技能训练等提供支持和实验指导。

四、案例放映室
案例放映室的使用面积60 平方米,配备有34寸背投电视机、DVD播放器、讨论桌椅等设施,主要以实验室开放的形式服务于案例评析实践教学。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案例、了解案件事实、分析案情,运用所学习的综合知识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评论、分析,培养学生观察、发现和认知法律事实的能力,以及归纳、概括案件争执焦点的能力。
案例放映室面向全院学生开放,辅助模拟法庭、法律援助、课程案例研讨等实践教学,为其提供播放案例、庭审规则、公关礼仪及专业教学片等服务。


五、多媒体实验室
多媒体实验室的使用面积60平方米,配备有多媒体教师控制台、实物展示台、投影仪等设备,陈列有各种法律文书、票据、单证等;主要功能是承担企业法律实务训练和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实务训练的任务。
该实验室利用多媒体技术向学生提供证据、票据、单证和法律文本的演示,并可用于组织学生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模拟企业设立、模拟合同签订及纠纷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法律事务(广告、房地产、税收、产品质量等)的案例研讨、模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和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律实务、国际贸易结算实务、国际投资法律实务、模拟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等实践教学。
通过对学生进行企业和对外贸易等法律实务操作与仿真训练,使学生对企业和对外贸易法律业务的任务、程序、方法、技巧、步骤和手续等进行熟悉和掌握。培养学生处理各种法律实务的技能,以便毕业后能够直接胜任有关企事单位的第一线的法律实务工作。


六、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始建于2003年,于2004年投入使用,目前诊所实用面积100余平方米,由法律援助接待室、训练室和调解室组成。接待室配备了办公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训练室配备有计算机10台,用以辅助法律诊所开放式教学和学生法律援助活动。
目前,诊所依托“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浙江万里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鄞州区司法局浙江万里学院人民调解工作站”、“鄞州区消费者协会浙江万里学院联络站”,融教学、实践和服务于一体,把个体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作为工作的重点,将法学教育转换为一种走出校园服务社会的形式,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诊断、法律援助等活动。
诊所面向学生开放,通过诊所教育和对外服务活动,使学生直接接触法律问题,在教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下,以志愿者的身份为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或其它案件中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或司法救济活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综合实践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感,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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